1.最近1个月内个人名下的金融资产价值持续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以及本中心认可的其他资产。
2.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 2 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
投资经历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首次购买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或本中心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的最早日期。
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指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工作经历。
1.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依法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依法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依法设立且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净资产以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财务报告为准,财务报告有效期间为财务报告出具日期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