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企业产能释放。及时收集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用工、技术、市场等方面问题,释放产能,扩大市场。
(二)助力企业强筋健骨。引导工业企业向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型制造方向发展,通过科技创新、融资上市、技术改造、战略重组、品牌培育等措施,促进产品结构优化、科技实力提升、竞争能力增强。
(三)激活企业发展动力。了解企业投资诉求、发展愿景、市场布局等情况,引导企业上项目、求发展,及时做好各方面服务,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张。
二、工作原则
(一)精准服务。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将收集到的问题分门别类、对号入座,及时转交各相关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突破难点。对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敢于担当,将其作为首要问题来处理,力求彻底帮助解决,为企业发展扫除障碍。
(三)限时办结。树立企业问题无小事的服务意识,对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属于本级政府解决事项的,相关服务部门要明确责任人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作出明确解释。
三、重点任务
(一)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制定铁岭市重点工业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优先采购纳入该目录的产品,市政府每年采购地方工业产品额度不低于采购额度的70%。围绕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组织开展产需对接、企业对接和区域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内各类展洽活动,进一步推广铁岭重点工业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协调国内外、省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针对企业创新对技术方面的需求,提供差异化、精准化、定制化的服务,促进产学研精准对接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利用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和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帮助企业寻求更多新技术、新成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企业队伍建设。经常性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普查,针对企业对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组织专题性招聘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服务。推进校企培训对接,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在企业建立实训实习基地;支持技术院校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冠名式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产业技能人才;支持企业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创建就业见习基地,接受高校毕业生见习。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组织企业家到对口合作地区考察学习,举办企业家论坛、企业互访、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动实现企业间共享智慧、整合资源、共创价值。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协调银行企业对接。进一步推进产融结合,收集整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面向有市场、有技术、有项目、有能力的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金融机构考核力度,坚决杜绝无理抽贷、断贷及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行为。研究设立并积极筹集铁岭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参与,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委、市人民银行、铁岭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扶持产业配套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开展产业招商活动,引进产业上下游延伸和配套项目,提供政策支持服务。引导企业实施上网工程,推进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培育发展新经济板块。鼓励企业对标行业龙头企业,提升产品标准和管理水平,形成发展新优势。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建立完善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机制,逐项梳理、妥善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土地、房产证照不全以及优惠政策兑现不到位等遗留问题。加强停产企业、停建项目调查,引导企业嫁接重组、合资合作,整合土地资源,盘活企业闲置资产。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消防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七)推进企业改组改制。引导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小升规、大做强的培育服务。加大对上市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上市,支持企业在区域性服务交易中心挂牌和并购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委,各县(市)区政府
(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政策,坚决取缔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清理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严肃整治以贷收费、转嫁成本、以贷转存等违规收费行为。做好电力运行调节,引导企业科学用电。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九)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各项扶持政策,特别是用好用活省支持辽西北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准确、及时的政策服务。印制发放国家、省惠企政策汇编,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灵活运用相关政策。建立上下联动督查机制,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和督促落实,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建立服务企业“勤务员”制度,定期深入企业、项目和基层,向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协调服务。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梳理、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项目环保准入管理,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督查督办、跟踪服务。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全市推进服务企业工作,市政府成立铁岭市服务工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服务企业的共性问题;不定期召开小规模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服务需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服务。
(二)建立交办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作用,畅通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等沟通联系渠道,确保企业能够及时便捷地反映问题;建立企业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企业反映问题的交办工作,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三)强化领导帮扶。完善市级领导及县(市)区、市直部门领导帮扶企业制度,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企业和帮扶任务,重点帮助企业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