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沈阳邦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原因,已向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交暂停交易的申请。
经中心审核同意:该公司股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心暂停交易。
特此公告。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