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和国务院有关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精神,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国家工信部《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2022年8月,在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辽宁证监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在国内较早设立了“专精特新”专板。2024年12月,中国“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工信部备案,中心“专精特新”专板高质量建设工作正式扬帆起航。

专板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资源,加强组织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尊重市场规则,坚持市场导向,引导市场各方资源参与专板建设。坚持聚焦重点、突出产业原则。根据辽宁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重点对接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入驻专板,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服务覆盖率,突出辽宁重点产业 集群特色,促进专板成为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的聚集地。坚持创新服务、提升质量原则。紧贴企业发展需求,建设并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规范培育平台,建立分层培育体系,为专板提供高水平服务;加强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等机构的有机联系,推进业务和制度创新。坚持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特点,逐步推进并完善专板建设,有步骤、有节奏地推进专板服务,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建立专板建设协调机制,形成专板建设合力,统筹推进专板建设。
通过适合市场特点的制度安排、与全国股转系统多维度的合作机制、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业务的先行先试、政府和市场资源的有效集聚,逐步将专板建设成为辽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核心板块,积极打造中小微企业孵化培育平台、拟上市企业规范辅导平台和私募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形成功能健全的针对优质中小企业的全新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符合优质中小企业需求的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上市规范培育体系,全面提升专板服务质效。

专板设置孵化层、规范层和培育层,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并结合入板企业发展阶段及需求等提供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在辽宁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稳定、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入板培育: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2.政府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
3.省、市拟上市后备企业;
4.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
5.其他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 500万元以上,属于辽宁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航空装备、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等22个重点产业集群的企业优先考虑。
截至2025年3月末,已有722家企业进入专板培育,其中,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占97%以上。入板企业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92家,分别占全省(不含大连)的31.5%和18.3%。2020年,中心成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3年1月,中心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2022年金融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案例,是全国35家股交中心唯一获评机构。
扬帆起航畅远处,知行合一带梦翔。中心将紧密结合国家和全省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战略,聚焦服务辽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产业体系中的优质中小企业,汇聚丰富多样的金融服务资源,深度融合数字科技手段,充分发挥资本市场 “塔基”和“苗圃” 功能,全力构建基础服务广泛覆盖、股权服务精准专业、上市服务量身定制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赋能专板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为辽宁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